防護服可燃性測試儀
一,用途及執(zhí)行標準
防護服可燃性測試儀,用于測定紡織品續(xù)燃、陰燃及炭化的傾向。適用于阻燃的機織物、針織物、涂層產品等阻燃性能的測定。執(zhí)行標準GB19082-XXXX
二,防工作條件及主要技術指標
1.環(huán)境溫度:-10℃~30℃
2.相對濕度:≤85%
3.供電電壓和功率:220V±10% 50HZ 功率小于100W
4.彩色7寸觸摸屏顯示/控制,中英文切換
5. 觸摸屏分辨率:800*480;
6,速度要求(60±5)mm/s運動線速度通過火焰;
7, 主控制器均采用低能耗處理器,自動進入節(jié)能模式
8.本生燈施加火焰時間任意設定,精度±0.1s。
9,本生燈可在0-45°范圍內傾斜
10,本生燈高壓自動點火,點火時間:任意設定
11,氣源:根據(jù)調濕條件(見GB5455-2014之7.3)選用氣體,條件A選用工業(yè)用丙烷或丁烷或丙烷/丁烷混合氣體;條件B選用純度不低于97%甲烷。
12,熱電偶探針測量火焰溫度0-1000°
13,火焰尺:火焰高度40MM;
14,樣品距火焰高度要求:出廠時已校準好,無需客戶調整,使用方便,操作簡便;
15,樣品要求:尺寸為105mmx50mm;
16,外形尺寸:950MM*550MM*550MM
三,可燃性樣品數(shù)量和要求
1,至少從3件防護服上裁取樣品,尺寸為105mmx50mm。按照標準要求進行預處理。
2,檢測方法
3,檢測裝置。樣品支架高度應可調節(jié),可作水平移動或圓周運動,水平速度可調節(jié)任意設置。點燃燃燒器后,調節(jié)火焰,使燃燒器頂端的火焰高度達到(40±4)mm,在燃燒器頂端上方(20±2)mm處用直徑約1.5mm的熱電偶探針測量火焰溫度,應為(800±50)℃。
測試時防護服材料外側朝向火焰,使樣品105mm邊緣與樣品運動方向保持垂直,樣品通過火焰上方的距離是50mm。以(60±5)mm/s運動線速度通過火焰,并記錄樣品通過一次火焰后的燃燒狀態(tài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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